回應 何喜華-陷單親不義 政府不如長金
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在2005年5月11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,內容是關於香港政府希望實行“工作福利”的政策會怎樣破壞單親家庭。
在文 章中,何先說“社署繼年前推出自力更生支援計劃,強迫領取失業綜援人士每星期參與社區工作後,社署近日宣佈把單親綜援家長在子女未滿 15歲毋須出外工作的規定,大幅下調至僅 6歲;計劃亦強制單親家長每周最少工作 8小時,否則當局有權扣減其綜援金。”他的結論是“此舉既損害兒童權利,在缺乏完善配套下,只會損害單親家庭福祉。”
他又引用現行規定的 立法原意去支持他的見解“社署現行政策規定家有 15歲以下子女的單親家長不需尋找工作,背後理念是因為 15歲以下兒童均屬在學階段,需要家人照顧,何解今天卻可將年齡限制下調至 6歲,根據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 27條規定:「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,幫助父母或其他照顧兒童人士,為兒童提供物質援助和資助方案,確保兒童發展所需生活條件。」新政策漠視 7至 15歲的單親家庭兒童需要家長照顧的需求,損害兒童接受家長適切照顧的機會。”
他的結論合理嗎?一點也不。現在的社會福利政策是在多年前 引入的,在當時的社會,小學生們多數是在上午或者是下午上課。如果當時的單親家長要出外工作,可 能在孩子下課後或上課前沒有辦法照顧。現在的環境是怎樣的呢?多數的小學已經是全日上課的了,從約八時三十分開始一直到約三時才放學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要 是要滿足“每周最少工作 8小時”的要求,根本不難,只要在孩子上課的時候出去,平均一天工作一小時三十六分鐘(以每周上班五天來計算)便可以了!連同乘車的時間,一天只要最多四個小時!這個時間完全是可以與孩子的上課同步進行!沒有人強逼他們要在要照顧孩子的時候上班!他們的需要完全可以在政府的配合下與雇主商量!兒童的福利在那裡受到損害呢?何先生,我一點點也看不到!
“為兒童提供物質援助和資助方案,確保兒童發展所需生活條件。”這點是無何否認的。但是甚麼是他們”發展所需”的呢?在電視上,那些單親家長要求去旅行、每年去一下海洋公園等等,作為一個在教師家庭成長的人(就是說,我),看見這個要求覺得他們是過分!每年去旅行對我們來說也根本是沒有可能的,去了不代表能夠說比較好的英文,不代表見識有所增加,其實從閱讀可以學到的東西一定比去旅行多!海洋公園,我記得我在二十多年來只去過那裡約五到六次,更有兩次是免費的!每年去一下海洋公園?他們是不是在發夢?每個星期飲茶?簡直是想壞腦子!(但是不去無妨,油又多,又有味精~)在星期日的早上,邊在家裡吃面包、穀麥食物,邊看報紙,不好嗎?(那些食物又平又健康!推薦!)一個健康的人根本不需要每天跑出街吃快餐店的食物也能生活!
還有為甚麼是要六歲呢?就是因為香港沒有官方的幼兒院,家長可以在六歲以前在家中進行家庭教學。六歲以後的日子,就可以交給學校去辦。其實學校啊,有點像托兒所的。早上交兒女給老師,下午三點去接回他們。
另 外何有指出“現時領取單親家庭綜援個案近 4萬宗,人數確較年前上昇,究其原因,是因為離婚個案增加、父或母因病身故等,加上經濟不景,低下層家庭又缺乏充分社會支援,導致婚姻出現問題,令貧睏單 親個案大增,單親家庭經濟拮據,在迫不得已才申領綜援。”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這個問題的呢?如果不正視這個問題,情況只會有增無減。否則再派糖只會是“治 標不治本”之舉。
只要兒女是在學的,便可以在他們在學校的時候去上班。我相信,只要政府的政策可以配合,讓他們可以在兒女放假的時候陪著他們。實施“每周工作八小時”這個方案也是可行的。真正把單親人士陷於不義的,不是政府,而是姓何的。他給我們看到的面孔,看到的所謂單親人士,都是給人貪得無厭的感覺,總是覺得社會對他們有所虧欠。如果他繼續用那些言論去幫助他們爭取福利,只會引來社會的反感,讓人感到他們“發窮惡”,到頭來甚麼也爭取不到。真正害人的就是那樣的社會工作者!
何喜華-陷單親不義 政府不如長金原文
在文 章中,何先說“社署繼年前推出自力更生支援計劃,強迫領取失業綜援人士每星期參與社區工作後,社署近日宣佈把單親綜援家長在子女未滿 15歲毋須出外工作的規定,大幅下調至僅 6歲;計劃亦強制單親家長每周最少工作 8小時,否則當局有權扣減其綜援金。”他的結論是“此舉既損害兒童權利,在缺乏完善配套下,只會損害單親家庭福祉。”
他又引用現行規定的 立法原意去支持他的見解“社署現行政策規定家有 15歲以下子女的單親家長不需尋找工作,背後理念是因為 15歲以下兒童均屬在學階段,需要家人照顧,何解今天卻可將年齡限制下調至 6歲,根據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 27條規定:「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,幫助父母或其他照顧兒童人士,為兒童提供物質援助和資助方案,確保兒童發展所需生活條件。」新政策漠視 7至 15歲的單親家庭兒童需要家長照顧的需求,損害兒童接受家長適切照顧的機會。”
他的結論合理嗎?一點也不。現在的社會福利政策是在多年前 引入的,在當時的社會,小學生們多數是在上午或者是下午上課。如果當時的單親家長要出外工作,可 能在孩子下課後或上課前沒有辦法照顧。現在的環境是怎樣的呢?多數的小學已經是全日上課的了,從約八時三十分開始一直到約三時才放學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要 是要滿足“每周最少工作 8小時”的要求,根本不難,只要在孩子上課的時候出去,平均一天工作一小時三十六分鐘(以每周上班五天來計算)便可以了!連同乘車的時間,一天只要最多四個小時!這個時間完全是可以與孩子的上課同步進行!沒有人強逼他們要在要照顧孩子的時候上班!他們的需要完全可以在政府的配合下與雇主商量!兒童的福利在那裡受到損害呢?何先生,我一點點也看不到!
“為兒童提供物質援助和資助方案,確保兒童發展所需生活條件。”這點是無何否認的。但是甚麼是他們”發展所需”的呢?在電視上,那些單親家長要求去旅行、每年去一下海洋公園等等,作為一個在教師家庭成長的人(就是說,我),看見這個要求覺得他們是過分!每年去旅行對我們來說也根本是沒有可能的,去了不代表能夠說比較好的英文,不代表見識有所增加,其實從閱讀可以學到的東西一定比去旅行多!海洋公園,我記得我在二十多年來只去過那裡約五到六次,更有兩次是免費的!每年去一下海洋公園?他們是不是在發夢?每個星期飲茶?簡直是想壞腦子!(但是不去無妨,油又多,又有味精~)在星期日的早上,邊在家裡吃面包、穀麥食物,邊看報紙,不好嗎?(那些食物又平又健康!推薦!)一個健康的人根本不需要每天跑出街吃快餐店的食物也能生活!
還有為甚麼是要六歲呢?就是因為香港沒有官方的幼兒院,家長可以在六歲以前在家中進行家庭教學。六歲以後的日子,就可以交給學校去辦。其實學校啊,有點像托兒所的。早上交兒女給老師,下午三點去接回他們。
另 外何有指出“現時領取單親家庭綜援個案近 4萬宗,人數確較年前上昇,究其原因,是因為離婚個案增加、父或母因病身故等,加上經濟不景,低下層家庭又缺乏充分社會支援,導致婚姻出現問題,令貧睏單 親個案大增,單親家庭經濟拮據,在迫不得已才申領綜援。”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這個問題的呢?如果不正視這個問題,情況只會有增無減。否則再派糖只會是“治 標不治本”之舉。
只要兒女是在學的,便可以在他們在學校的時候去上班。我相信,只要政府的政策可以配合,讓他們可以在兒女放假的時候陪著他們。實施“每周工作八小時”這個方案也是可行的。真正把單親人士陷於不義的,不是政府,而是姓何的。他給我們看到的面孔,看到的所謂單親人士,都是給人貪得無厭的感覺,總是覺得社會對他們有所虧欠。如果他繼續用那些言論去幫助他們爭取福利,只會引來社會的反感,讓人感到他們“發窮惡”,到頭來甚麼也爭取不到。真正害人的就是那樣的社會工作者!
何喜華-陷單親不義 政府不如長金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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