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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04, 2005

[社會時事] 自首! 我有用 P2P!

香港的商人常常說 P2P 傳送(在他們眼中主要是 BT)打擊了他們的生意。
但是根據外國的調查發現,原來用 P2P 下載音樂或者是其他東西的人比不下載的多買商人的產品!
如果說商人打擊 P2P 就是打擊自己的目標顧客的話,他們會怎麼想呢?
我承認我有用 P2P 下載,而且也很凶。但是有辦法嗎?我要找的東西香港都沒有!
你給我找套沒有收到香港垃圾商人污染的鋼之鍊金術士可以嗎?可以找套封入了跟日本一模一樣的特典 Box set 給我嗎?另外音樂也是,香港有時候很難找到某些歌手的 CD!麻煩!
下載是唯一方法!
香港商人也很自私,看見 Apple 的 iTMS 做的好便自己想在香港開一壇。
你有人家 iTMS 般方便嗎?(沒有~)在你那裡可以買到外國的歌曲嗎?(不可以)可以找到 Podcast 嗎?(不能夠)那麼我有甚麼理由要用你的軟件?(沒有)
還有,現在香港的歌曲很垃圾,聽到開頭的幾個音已經不想聽(不知道為甚麼我一聽便聽出那個 Production 是不是在香港)。幾乎每一個歌星都是唱著差不多類型的歌,悶蛋!
下載是不是等於我不買 CD 呢?不是!
我自己有時候是下載後聽過覺得好聽,才在去買 CD 收藏的!通過下載,我發現了 Armik,一個 Spanish Guitar 高手的錄音。(很好聽的!)
期待蘋果電腦統治香港的音樂下載服務!我等你,Steve Jobs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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